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电话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北京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师北京刑事诉讼律师咨询等服务,欢迎您来电咨询!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85199902
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13911276385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款千万,为何被判处缓刑?-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_北京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师_北京专业刑事案件律师_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_北京刑事诉讼律师咨询-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首页 > 成功案例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款千万,为何被判处缓刑?
 
【特别说明】
本律师团队发布的案例,均为真实案例,鉴于案件及当事人隐私之考虑,对案件及当事人隐私情形已做相关技术处理,案例所涉及的当事人名字和单位名称均为化名,无辨识度,仅对案例专业法律问题进行呈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款千万,为何被判处缓刑?
发表时间:2022-11-1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款千万,为何被判处缓刑?


【案例详情】



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蔡某1与哥哥蔡某2(另案处理)为牟利,多次买卖USDT虚拟货币,利用名下5张银行卡接收上游犯罪所得资金,将收到的资金转入到支付宝、微信的理财平台购买理财产品后提现到银行卡,而后到银行取现,由蔡某2前往北京等地与上家当面交接并收取好处费。经查,蔡某1的5张银行卡转入并取现资金虽然仅是74万元,但本案资金涉及多起诈骗案件,总金额超过1100万元,据检察院统计已报案受害人多达28人。


2021年11月30日,蔡某1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扣押犯罪工具OPP0手机1部。2022年1月10日,蔡某2在蔡某1及其妻子李某的规劝下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蔡某1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二、扣押于公安机关的被告人蔡某1作案工具OPP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律师解读】


本律师团队认真分析案情,阅卷后仔细核对证据,与检察机关进行深入沟通,认为蔡某1虽然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具有从轻、减轻情节。通过详细分析及与检察机关沟通,征求蔡某1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在辩护中辩护人重点从量刑罪轻方面辩护。具体如下:


一、蔡某1具有立功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蔡某1在案发后,主动劝说同案犯,即蔡某2(其哥哥,另案处理)自动投案。蔡某2在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属于立功,可以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二、蔡某1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接到侦查机关问讯通知后,蔡某1按时到达指定场所,如实供述案件相关事实,未有任何的隐瞒,帮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悔罪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蔡某1的主观上并无掩饰、隐瞒的犯罪故意,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



蔡某1在本案的犯罪活动中,主观上并无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故意。蔡某1仅有初中文化,文化水平较低,在足浴店做的是按摩、足浴等工作,没有接触也没有从事过金融、互联网、虚拟货币等工作,对金融、虚拟货币、网络犯罪认识不清,只是听按摩客人说可以赚钱,疫情期间自己还处于怀孕和哺乳期,仅是想增加点收入补贴家用,根本没有意识到也很难辨识从事的兼职是犯罪行为。


四、本案蔡某1当庭自愿认罪,庭前已缴纳罚金,悔罪态度真诚,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证据显示,蔡某1在侦察、起诉和审判期间,对自己的犯罪活动和全部过程,均能够如实向办案人员交代,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落实案情。这充分证明本案蔡某1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痛改前非,认罪态度诚恳。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前已缴纳罚金,是悔罪的积极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依法应酌情从轻处罚。


五、从本案证据材料看,应当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我们认可使用5张银行卡收到74万元的事实,但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刑事报案受理材料,该74万元并非全部都是受害人的资金。经审查,有些与本案无关,应当予以排除;有的与本案有关,但也可以排除的数据。因此,蔡某1的犯罪金额并非检方指控的74万元。


六、蔡某1案发前无刑事犯罪记录,本次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蔡某1在案发之前一贯遵纪守法,并无任何前科劣迹,此次犯罪是由于年龄较小,涉世未深,生活和自身教育环境的缺陷,导致误入歧途,属于初犯、偶犯。蔡某1的犯罪行为较轻,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大,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案发后,蔡某1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与违法性,真诚悔过,请求法院能给其从轻处罚,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


七、蔡某1系从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应当减轻处罚。


本案实际上就是一些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通过在QQ群等聊天群发布相关信息,以买卖USDT虚拟币的交易方式,掩饰、隐瞒犯罪赃款。实际上蔡某1所获得的非法收入甚微,100000元仅获得了100元,背后从事诈骗活动、操控非法理财软件才是真正的主要罪犯,而蔡某1仅仅是辅助之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应当处于次要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减轻处罚。


八、蔡某1作为养育三个儿女的母亲,最小的孩子刚过哺乳期且有先天疾病,家中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嗷嗷待哺,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蔡某1幼年丧父,从小由母亲拉扯长大,长大结婚后生养两个儿女,养育前夫一个孩子。最小的女儿刚过哺乳期但还没有断奶,有先天性疾病,家中需要支撑。还有母亲需要其赡养尽孝,胞兄蔡某2因为参与本案已经被判刑,尚在服刑期间,希望法庭能够从人道主义出发对蔡某1酌情从轻进行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判处蔡某1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蔡某1也认可,不再上诉。







返回上一页
【版权声明】
本律师团队发布和推送的案例及文章,部分来源于本律师团队,部分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相互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案例及文章发布和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供稿来源标注错误或因疏忽造成漏注,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本律师团队经核实之后将予以删除或作其他妥善处理。
 
 
友情链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徐艳妮律师团队
 
执业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711763137

办公手机: 13911276358
办公手机: 13911271820
办公邮箱: beijingyingkelawyer@163.com
探索
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律师答疑
联系我们
探索
北京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至25层。
邮政编码:100020
办公电话:010-85199902
©2022 版权所有: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备案号:津ICP备2022004203号
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电话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北京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师北京刑事诉讼律师咨询北京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等服务
友情链接: 北京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天津保洁公司  灌浆料  北京有名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免费咨询热线
13911276358
办公室电话
010-85199902
添加律师微信
浏览手机网站